工作卡使用办法
发布时间:2015-06-02 浏览次数:次 来自:建筑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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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学院管理,进一步提升学院良好形象,增强教职工的责任感,有效识别教职工身份,特制定本办法。
一、全体教职工应于上班时间在工作场合内统一佩戴工作卡;工作卡应配挂胸前,正面朝前。
二、工作卡仅限本人使用,一人一卡,不得随意调换、借用,也不得用于校外非院方许可的其他应用。
三、教职工应妥善保管本人的工作卡,不得故意污损、涂改;如有遗失,应及时挂失并到现教中心办理补卡。
四、教职工离职时,工作卡随离职手续一并交还人事处。
五、本办法自颁布之日实施。
请各单位主管以身作则,按照要求宣传并督导本单位教职工佩戴工作卡,学院也将不定期进行检查。请各位教职工积极配合,提升学院整体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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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