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系积极开展2016-2017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奖、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
发布时间:2016-12-06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时峥 摄影: 来自:建筑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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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院领导的关心下,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正确指导下,建工系积极开展2016-2017学年度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
我系领导特别重视本年度国家奖助学金的发放工作,12月6日,我系党总支书记韩炎涛书记在实训楼办公室召开助学金发放工作会议,系奖助学金评审小组的成员、各班辅导员和部分获助学生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首先由行政秘书赵杨老师介绍本学年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和方式,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人5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分4000元、3000元、2000元三个档次。国家励志奖学金全额发放。国家助学金分秋春季两次发放,本次发放每人半年的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即2000元、1500元、1000元,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将于下学期发放。
随后,韩书记强调,因本次发放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秋季国家助学金将由院财务处通过网上银行一次性发放到受助学生工商银行卡中。所以有关发放要求需要及时准确的告知受助学生:
一、党和国家向大学生发放奖助学金,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大学生的关怀和厚爱,获奖受助学生要牢记党和国家的恩情,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二、坚决杜绝侵占获助学生奖助学金的任何行为。任何人不得以“多交班费(含自愿)”、“请客吃饭”、“平均分配”等名目,暗示或勒索获奖受助学生,一经发现,坚决查处,决不姑息,学院欢迎广大同学监督举报。
三、获奖受助学生要珍惜每一分国家奖助学金,把国家奖助学金用于正常的学习生活。杜绝大吃大喝、挥霍浪费,如有发现上述行为,收回奖助学金,取消该生在校期间奖助资格,并按照我院《学生手册》严肃处理。
最后,各班辅导员纷纷表示,本次助学金的发放要对学生进行感恩教育和节俭教育,要让获助的学生懂得珍惜每一分钱,把获助资金用于正常的学习生活上;获助学生代表也纷纷表示一定怀着感恩的心把获助的资金用于正常的学习生活中去,努力学习/积极进取。
(时峥 供稿)